开展争创优良学风班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培养和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认真做好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标准 1.勤奋学习: (1) 学习目的明确,除病、事假外,无缺勤现象。认真、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有明显的学习效果; (2)全班学习成绩及格率80%以上;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讲座,参加学科活动竞赛并取得一定成绩。 2.遵守纪律: (1)班级有适合本班特点的学习、生活制度和公约; (2)全班同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维护校园文明,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3)早操(早读)、晚自习出勤率80%以上。 3.积极开展集体活动: (1) 全员准时参加校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2) 有组织、有目的、有成效地开展各项集体活动(包括班会、义务劳动、学习、讨论、竞赛、参观、实践等); (3) 在比赛集体活动中无起哄、鼓倒掌等不文明行为。 4.团结上进: (1) 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无打架等不团结现象; (2) 热爱集体,在学雷锋树新风争做好事方面有突出表现。 5.宿舍风气好: (1) 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2) 有团结、和谐、上进的舍风,在文明宿舍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评比表彰 1.评比表彰工作在每学年开学后进行,各班级可根据评比条件,附事迹材料,向各专业学院申报。 2.各专业学院组织优良学风班的初评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及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表彰。 三、奖励办法 1.获得优良学风班称号的班级,由学校颁发奖状和一定物质奖励。 2.对于在开展争创优良学风班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主任和辅导员将作为评选优秀及其他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三日 |